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及灭火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及灭火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及灭火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VCCGDLGK-202426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况:根据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为满足8级消防需求,飞保部拟公开采购消防器材装备及灭火剂一批,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最高限价:34万元(水带、呼救器、消防头灯、消防个人腰带、照明灯报价限价7.3万元;灭火剂报价限价16.7万元;空气呼吸器报价限价:10万元),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的最高限价,且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供货期:合同签署完成后10天内 三、供应商应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或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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