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027 年延 安电信分公司 灭火器维修 项目
询价公告
2024年-2027年延 安电信分公司 灭火器维修 项目 ,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 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 2024-2027年延安分公司 灭火器维修 项目。
1.2采购内容: 202 4 年 —202 7 年延安灭火器维修(全市通信机房灭火器检修项目框架三年, 4KG干粉灭火器1050具、2KG二氧化碳灭火器360具)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 8 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名 .
1.5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处理原则: 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不足三家或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按照以下第 (1)项原则进行执行
(1)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重新询价。
(2)重新询价。 有效供应商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 必须为在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 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 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 灭火器维修 项目 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 1例(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否则一律不认可 。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 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2 本次询价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1)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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