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内容:张学良旧居红楼消防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计划工期:于2023年09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施工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工程合同金额的30%,工程施工进度达到8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决算后,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七、工程保修期:2年。
八、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工程为沈阳市文博中心张学良旧居红楼群建设监控中心、火灾感应报警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和供水管网建设等,并与张氏帅府博物馆现有安防系统进行有机结合和联动。(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2、消防总体布局
(1)消防分区
根据文物建筑及其环境风貌,设置消防分区。博物馆园区的消防分区采取园区内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防火隔离带或其它有效的防火措施进行分隔。
(2)消防道路与其消防装备
古建筑群应在不破坏原布局的情况下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4m。消防道路应满足消防装备安全、快捷通行的要求。供一般消防车通行的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地。博物馆园区内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可供小型消防车及一般消防车通行。
(3)安全疏散
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内安全出口或安全疏散通道不宜少于两个;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文物建筑的使用方式和同时在内的人数。安全疏散通道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识。目前,红楼建筑群除职工俱乐部具有一个疏散口,其余建筑的疏散口均不少于2个。
(4)消防点和消防控制室
①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位于7#楼的一层。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可显示消防水池水位,显示消防水泵的电源及运行状况;所有消防报警设备的报警或动作情况在消防控制室均能显示及打印记录;所有消防执行设备的动作,在消防控制室均能人工干预。
②消防点
距离最近的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不能到达的文物建筑所在区域,应合理设定消防点。消防点布置原则:
Ⅰ.结合消防道路现状、消防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5分钟内到达火点为标准选址布置。
Ⅱ.优先利用原有建筑及场地设置,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5m2;严寒、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
Ⅲ.设有明显标识。
消防点内的设备主要有: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轻型安全绳、强光照明灯、喊话器等消防必备装备。目前,红楼群建筑中没有设置消防点。
3、文物保护
项目实施中要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的具体文物保护措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4、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设计图纸对各系统做完善和补充优化设计,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竣工后能安全、可靠使用。优化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及消防管理部门认可。上述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九、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报价依据: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所在地情况均应详细研究明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均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取费: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2017)相关规定标准计算。
1.3规费、税金:按照国家、辽宁省现行规定执行。
2、供应商选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规范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或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报价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外,其他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具体如下:
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由此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确定:根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项目发生当期发布的《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行业文件调整。
九、其他事项
1、成交单位不得非法分包和转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
2、施工现场要求:
2.1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休息,保证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
2.2本项目包含相关材料的检测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2.3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
2.4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
2.5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甲方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